关于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相关保密问题的批复 (2008年7月1日 国家测绘局 国测保字〔2008〕15号)
关于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相关保密问题的批复
(2008年7月1日 国家测绘局 国测保字〔2008〕15号)
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:
你院《于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相关保密问题处理建议的函》(测研院函 〔2008〕70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一、根据国家有关测绘、保密法律法规规定,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的测绘成果依据《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》确定密级,并按照规定的保密期限、控制范围进行管理。
二、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、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,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。在确定密级前,产生该事项的机关、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,先行采取保密措施。
三、现行参心坐标系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一幅地形图平移量的密级,应与相应比例尺地形图的密级相一致。
四、属于国家秘密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的测绘成果,必须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;提供利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,依照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行政审批手续。